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下文简称“航遥中心”)计划对“复杂软土地区车辆通行能力快速评估模型及算法”工作,开展承担单位竞争性优选。本次竞争性优选采购拟通过评审委员会现场打分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地优选出任务承担单位,并在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官网发布邀请和优选结果,现邀请国内相关单位参加,公告如下:
一、工作任务目标和内容
1. 任务目标
支撑通过性研究是无路导航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满足海丝路沿线重点地区地质调查应用示范项目快速进行通道支撑性通过评价的需要,项目组拟开展典型软土的车辆通过性快速评估模型研究及相应评估模块的研发。考虑到相关模型研究及算法模块研发,需要有计算力学、车辆地面力学等多学科的知识背景支撑,以及长期的研究基础,计划通过采购,优选出具有相关能力与背景的单位,获取核心算法模块,支持相关地区车辆通行能力的评估分析,为优化通行路径及离路导航提供支撑。
2. 工作内容
(1编制复杂软土地区车辆通行能力快速评估模型及算法研究报告1份;
(2)研发适用于典型轮式车及履带车的评估模块1个;
(3)基于评估模块,在选定区域栅格尺寸≤1米的前提下,5分钟内完成平方公里级软土区域的通行能力评估,并给出各栅格的通过性指标、挂钩牵引力及最大加速度。
二、技术要求
(1)车辆-土体耦合作用数值算法:基于连续与非连续耦合数值方法,采用可变形体或刚体表征车辆模型运动特性,采用物质点法或颗粒离散元等颗粒流方法表征土体的大变形特征。
(2)数值模拟研究:关于车辆通行能力数值模拟研究工况,土体种类不低于4种、地形种类不低于2种、车辆种类不低于2种。
(3)机器学习研究:生成不少于100个数值仿真样本,构建样本库,建立快速评估模型。
(4)车辆通行能力评估模块研发:车辆通行能力评估模块包括三维地质地形构建子模块、车辆通行评估子模块、接口调度子模块。
①地形构建子模块:输入散点地形数据及地质力学数据,插值形成具有统一分辨率的地质地形融合栅格数据;
②车辆通行评估子模块:根据栅格化的地质地形融合数据并结合车辆特性,评估不同空间格点的通过性及通行能力;
③接口调度子模块:借助API接口,实现地形构建子模块、车辆通行评估子模块两大模块的调用。
地质地形插值相关的API接口需要包含导入地形栅格数据、导入散点数据,并插值创建地形栅格、插值创建地质栅格、同时插值创建地形及地质栅格、计算结果的导出等功能;通行能力评估相关的API接口需要满足手动创建栅格格式的地形网格、设置栅格点的高程及车辆地面力学参数、导入包含地质地形信息的栅格数据、导入包含地质地形信息的航遥格式的栅格数据、对栅格的每个格点进行通行能力评估、对单点进行通行能力评估(不需要栅格数据)、获取单点评估结果、获取栅格评估结果、获取栅格的高级评估结果、设置力学参数,如果存在栅格,所有栅格点的材料属性将被该设置覆盖掉、设置车辆类型、设置轮式车辆型号,如果存在栅格,所有栅格点的车辆属性将被该设置覆盖掉、设置履带车辆型号,如果存在栅格,所有栅格点的车辆属性将被该设置覆盖掉、导出Grid网格及评价结果、导出航遥格式的网格及评价结果等功能。
三、工作时间要求
2025年11月30日前,提交最终成果。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最终成果提交和验收工作。
验收后60日内完成成果资料归档。
四、提交成果
(1)年度实施方案1份;
(2)复杂软土地区车辆通行能力快速评估模型及算法研究报告1份;
(3)适用于典型轮式车及履带车的评估模块1个;
(4)基于评估模块,在选定区域栅格尺寸≤1米的前提下,5分钟内完成平方公里级软土区域的通行能力评估。
五、其他要求
1. 双方签署成果保密协议,严格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2. 任务承担方对经费使用要做到“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挤占、挪用。
3. 任务承担方投入人员不得在承诺的工作时间内随意抽调。
4. 任务承担方须配合进行质量检查。
5.任务承担方在本项目开展过程中,根据项目需要若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技术攻关、地质研究等,则相应的科研成果发表、著作权申请、发明专利等均应以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为第一完成/发现/著作/申请单位。
6. 任务承担方应具有完备的安全保障体系文件,独立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并签订相关承诺书。
7.任务承担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包括其直系亲属)主动或被动提供任何利益,包括各种好处、财物、任何名目的费用。
六、验收标准和方式
航遥中心组织有关技术专家进行验收。
七、经费
本次采购总经费不超过: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八、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1)按时拨付工作所需的经费;
(2)对成果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
(二)竞争性优选确定的工作承担方:
(1)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的工作任务内容;
(2)向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提供的所有成果,版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所有;
(3)严格保守成果安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给任何个人和单位;
(4)不得对承担的任务进行转包;
(5)竞争性优选及响应文件内容是承担方的郑重承诺,具有法律效力,除在与航遥中心签订合同过程中按双方约定做出调整外,承担方在竞争性优选及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内容应该得到执行;
(6)承担方必须遵照国家财经制度、合同书和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有关规定及要求保证经费合理使用,并接受航遥中心对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
九、对参与竞争性优选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参与竞争性优选的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次竞争性优选工作:
(1)为本次竞争性优选采购工作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十、参加优选须知
1. 参加优选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告编写竞争性优选响应文件,要求内容齐全,字迹清楚,加盖单位公章。竞争性优选响应文件的内容包括:报价表、单位基本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书、相关证明文件(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技术实力证明文件、项目业绩证明文件、投入人员证明文件等)、技术方案(需求理解、技术路线、工作方法、提交成果、组织管理、经费预算等)、参加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书。
2. 本次竞争性优选采购拟通过评审委员会现场综合评分(评分表见附件)的方式,将合同授予符合竞争性优选采购公告的要求、能圆满履行合同、独立完成目标任务及工作内容(不得再对外委托)、综合评分结果最高的参选人,最低报价不是中选的唯一条件。
3. 参加优选单位应提供响应文件(5份,1正4副),封皮密封加盖公章,封面注明参加优选工作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必须于2025年4月27日16:00前送至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方为有效。
4. 联系人:张智轩,010-62060054;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航遥中心,邮编:100083;
5. 优选安排:时间及地点待定,以联系人通知为准。
以上解释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