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2日 星期五

“2025年矿山遥感监测和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成果规范化整理与辅助入库”承担单位竞争性优选公告

作者:张智轩 发布时间:2025-04-17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根据业务需要,计划对“全国矿山开发及重点地区生态空间监测评估”二级项目“2025年矿山遥感监测和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成果规范化整理与辅助入库”工作任务,开展承担单位的竞争性优选工作。拟通过评审委员会现场打分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的优选出工作承担单位,并在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官网发布邀请和优选结果。现邀请国内相关单位参加。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及工作内容
  (一)目标任务
  根据“全国矿山开发及重点监测区生态空间监测评估”二级项目2025年设计书任务要求,对矿山遥感监测和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成果进行规范化整理与辅助入库,完善矿山开发状况数据库,提升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系统功能,确保项目成果的规范性、准确性、时效性,提高智慧服务水平。
  (二)工作内容
  1.对2025年全国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成果数据进行规范性整理与入库。包括入库前矢量检查、图矢一致性检查、相关材料整理入库;实现三维视图环境下违法矿山图斑开采过程的时空变化展示,以及重点区域和重点矿种的展示与统计分析,实现自动统计分析与报告生成。
  2.完成2025年历史遗留矿山年度变更核查数据查缺整理与检查。包括对填报信息完整性、数据格式标准化进行检查,确保与往年数据的一致性、延续性。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年度变更核查系统功能完善与核查成果入库,升级核查系统的信息填报、统计分析、专题图表展示等功能模块,完成多源多类型数据入库检查和往年数据相关性分析,实现自动统计分析及结果输出。
  二、技术规范要求
  (一)技术标准与依据
  项目实施应遵循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本项目的技术依据主要有:
  1.《全国矿山开发及重点地区生态空间监测评估2025年设计》
  2.《矿产资源开发遥感监测技术规范》(DZ/T0266-2014)
  3.《矿山环境遥感监测技术规范》(DZ/T0392-2022)
  4.《全国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实施方案》
  5. 其他相关补充说明和通知要求
  (二)技术参数要求
  1.数学基础
  (1)坐标系:CGCS2000;
  (2)投影类型:高斯-克吕格;
  (3)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
  (4)数据格式:Shp格式。
  2.数据处理
  (1)在处理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成果数据时,要确保矢量数据准确无误,图矢一致性符合行业标准,三维视图展示的信息真实可靠,分析结果准确反映实际情况;
  (2)针对历史遗留矿山年度变更核查数据,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检查数据的完整性、格式标准化程度,保障数据在时间序列上的一致性和延续性。
  3.系统模块
  (1)系统功能升级应满足高效、稳定的原则。信息填报模块要操作简便、数据录入准确;统计分析模块具备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能快速准确地生成各类统计结果;专题图表展示模块生成的图表清晰直观,便于用户理解和分析数据。
  (2)实现数据入库检查和相关性自动化分析,减少人工干预,提高数据处理效率和准确性。
  4.运行维护
  (1)系统满足7*24小时稳定运行,故障率不超过5%;
  (2)系统稳定高效运行,数据加载响应时间不大于5秒。
  三、工作时间要求
  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国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和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成果规范化整理与辅助入库工作。
  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2025年矿山遥感监测和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成果规范化整理与辅助入库成果报告。
  验收通过后60日内完成成果资料归档。
  四、提交成果
  1.2025年矿山遥感监测和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成果规范化整理与辅助入库实施方案,1份。
  2.2025年矿山遥感监测和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成果数据,1套。
  3.系统功能模块及源代码,1套。
  4.2025年矿山遥感监测和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成果规范化整理与辅助入库成果报告,1份。
  提交的成果内容和格式应满足二级项目资料汇交要求。
  五、人员配置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同类型项目工作经历。
  2.任务承担方项目组人员相对固定,不得在承诺的工作时间内随意抽调、更换技术人员。
  六、其他要求
  1.本项工作涉及系统的文档编写、开发、测试、部署及运维任务,均要求全程在航遥中心驻场完成,相关代码、软件、文档等成果均不得带离航遥中心。
  2.经费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挤占、挪用。
  3.承担方需安排不少于1人在航遥中心驻场,且人员应保持稳定,随时配合进行质量检查。
  4.任务承担方为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提供的并且已被支付的全部产品(包括数据、文档等)的所有权均属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所有。
  5.任务承担方在本项目开展过程中,根据项目需要若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技术攻关,则相应的科研成果发表、著作权申请、发明专利等均应以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为第一申请单位。
  6.任务承担方应具有完备的安全保障体系文件,独立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并签订相关承诺书。
  七、验收标准和方式
  1.验收/评审标准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书,竞争性优选及响应文件作为合同书的组成部分。
  2.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验收工作。
  八、经费
  本项工作总费用不超过:叁拾伍万元人民币(¥350000.00元),相关费用由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承担。
  九、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1.负责技术指导与监督。
  2.按时拨付工作所需的经费。
  3.为承担方提供必要的项目背景资料和技术支持。
  4.对成果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
  (二)竞争性优选确定的工作承担方
  1.按照合同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的工作任务内容。
  2.向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提供的成果数据,版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所有。
  3.任务承担方应承诺保证原始及调查数据不得外传,双方签署成果保密协议,严格保证数据的安全性,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提供给任何个人和单位。
  4.不得对承担的任务进行转包。
  5.竞争性优选及响应文件内容是任务承担方的郑重承诺,具有法律效力,除相关内容在航遥中心后期合同签订过程中按规定做出调整或修改外,任务承担方在竞争性优选及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内容应该得到执行。
  6.任务承担方必须遵照国家财经制度、合同书和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有关规定及要求保证项目经费合理使用,并接受航遥中心对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
  7.任务承担方有义务解答航遥中心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询问,并按航遥中心有关项目管理要求按期如实编报项目进展情况等相关资料,接受航遥中心或其授权的或委托的机构或人员的监督检查、审计。
  8.任务承担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技术与质量标准,不得抄袭任何他人产品或侵犯他方的知识产权。
  十、对参加优选单位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优选:
  (1)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十一、参加优选须知
  1.必须严格按照竞争性优选要求编写竞争性优选响应文件,要求内容齐全,字迹清楚,加盖单位公章。竞争性优选响应文件包括:报价表、单位基本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书、相关证明文件(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技术实力证明文件、项目业绩证明文件、投入人员证明文件等)、技术方案(需求理解、技术路线、工作方法、提交成果、质量保障措施、进度安排等)、参加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书。
  2.参加竞争性优选的单位必须符合竞争性优选公告的资质要求,同时能圆满履行合同、独立完成目标任务及工作内容(不得再对外委托)。最终中选的竞争性优选单位通过综合评分方式选取(评分表见附件);最低报价不是中选的唯一条件。
  3.参加优选所提供的文件(5份,含1正4副),封皮密封加盖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必须于2025年4月23日16:00前送至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方为有效。
  4.联系人:张先生(010-62060054);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航遥中心,邮编:100083;需要附件请联系。
  5.优选安排:时间及地点待定,以联系人通知为准。
  以上解释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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