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2日 星期五

“2025年矿山用地图斑成果数据整理与质量检查”承担单位竞争性优选公告

作者:张智轩 发布时间:2025-04-17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根据业务需要,计划对“全国矿山开发及重点地区生态空间监测评估”二级项目“2025年矿山用地图斑成果数据整理与质量检查”工作任务,开展承担单位的竞争性优选工作。拟通过评审委员会现场打分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的优选出工作承担单位,并在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官网发布邀请和优选结果。现邀请国内相关单位参加。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及工作内容
  (一)目标任务
  根据“全国矿山开发及重点监测区生态空间监测评估”二级项目2025年设计书任务要求,完成2025年全国矿山用地图斑成果数据整理与质量检查,汇聚形成全国矿山用地图斑优化成果数据,提升成果质量。
  (二)工作内容
  1.按照二级项目要求,以项目组提供的2025年各期全国矿山用地图斑矢量为基础,利用2024、2025年当期监测底图,开展矿山用地图斑成果数据优化,完成图斑比选、判释,补充遗漏图斑,按期提交矿山用地图斑优化补充矢量成果。
  2.开展各期矿山用地图斑成果数据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图矢一致性、矢量拓扑关系、属性字段、要素空间关联等,检查并记录各类错误信息;设计质量检查技术流程,检查形成质量自检记录、互检记录等内业质量检查记录。
  3.对辽宁、湖北、陕西、江苏等地开展矿山用地图斑外业质量检查,设计外业质量检查技术流程,形成外业质量检查记录,根据检查结果修改完善相对应工作区的成果数据,提升全国成果质量。外业检查图斑数量不小于行政区图斑总数10%。
  二、技术规范要求
  (一)技术标准与依据
  项目实施应遵循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本项目的技术依据主要有:
  1.《全国矿山开发及重点地区生态空间监测评估2025年设计》。
  2.《矿产资源开发遥感监测技术规范》(DZ/T0266-2014)。
  3.《矿山环境遥感监测技术规范》(DZ/T0392-2022)。
  4. 其他相关补充说明和通知要求。
  (二)技术参数要求
  1.产品规格:符合《全国矿山开发及重点监测区生态空间监测评估2025年设计》、《矿产资源开发遥感监测技术规范》(DZ/T0266-2014)、《矿山环境遥感监测技术规范》(DZ/T0392-2022)的要求。
  2.底图要求:镶嵌的RGB自然真彩色影像。
  3.坐标系:CGCS2000坐标系。
  4.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5.地图投影:高斯克吕格投影。
  6.数据产品格式要求:成果数据(SHP格式)、成果图(JPEG格式)、工程文件(MXD格式),野外资料(doc格式、xls格式、JPEG格式、SHP格式等)。
  7.按照三级质量管理体系,实现项目全流程工作质量100%自检和互检。
  三、工作时间要求
  1.在接收各期次矿山用地图斑原始数据30天内,提交当期优化成果数据。
  2.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2025年矿山用地图斑成果数据整理与质量检查成果报告。
  3.验收通过后60日内完成成果资料归档。
  四、提交成果
  1.2025年矿山用地图斑成果数据整理与质量检查实施方案,1份。
  2.2025年全国矿山用地图斑优化矢量成果,1套。
  3.2025年重点地区矿山用地图斑遥感监测成果图(电子),1套。
  4.2025年矿山用地图斑成果数据整理与质量检查成果报告,1份。
  提交的成果内容和格式应满足二级项目资料汇交要求。
  五、人员配置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同类型项目工作经历。
  2.任务承担方项目组人员相对固定,不得在承诺的工作时间内随意抽调、更换技术人员。
  六、其他要求
  1.任务承担方应严格履行保守国家秘密义务,制定相关保密措施,确保所接触到的敏感数据或文件安全。任务承担方应承诺保证原始及调查数据不得外传,双方签署成果保密协议,严格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2.经费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挤占、挪用。
  3.承担单位须配合进行质量检查,驻场开展相关工作。
  4.任务承担方为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提供的并且已被支付的全部产品(包括数据、文档等)的所有权均属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所有。
  5.任务承担方在本项目开展过程中,根据项目需要若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技术攻关,则相应的科研成果发表、著作权申请、发明专利等均应以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为第一申请单位。
  6.任务承担方应具有完备的安全保障体系文件,独立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并签订相关承诺书。
  7.承诺为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完成任务时不抄袭任何他人产品或侵犯他方的知识产权。
  七、验收标准和方式
  1.验收/评审标准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书,竞争性优选及响应文件作为合同书的组成部分。
  2.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验收工作。
  八、经费
  本项工作总费用不超过:陆拾伍万元人民币(¥650000.00元),相关费用由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承担。
  九、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1.负责技术指导与监督。
  2.按时拨付工作所需的经费。
  3.为承担方提供必要的项目背景资料和技术支持。
  4.对成果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
  (二)竞争性优选确定的工作承担方
  1.按照合同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的工作任务内容。
  2.向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提供的成果数据,版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所有。
  3.严格保证成果数据安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提供给任何个人和单位。
  4.不得对承担的任务进行转包。
  5.竞争性优选及响应文件内容是任务承担方的郑重承诺,具有法律效力,除相关内容在航遥中心后期合同签订过程中按规定做出调整或修改外,任务承担方在竞争性优选及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内容应该得到执行。
  6.任务承担方必须遵照国家财经制度、合同书和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有关规定及要求保证项目经费合理使用,并接受航遥中心对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
  7.任务承担方有义务解答航遥中心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询问,并按航遥中心有关项目管理要求按期如实编报项目进展情况等相关资料,接受航遥中心或其授权的或委托的机构或人员的监督检查、审计。
  8.任务承担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技术与质量标准。
  十、对参加优选单位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优选:
  (1)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十一、参加优选须知
  1.必须严格按照竞争性优选要求编写竞争性优选响应文件,要求内容齐全,字迹清楚,加盖单位公章。竞争性优选响应文件包括:报价表、单位基本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书、相关证明文件(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技术实力证明文件、项目业绩证明文件、投入人员证明文件等)、技术方案(需求理解、技术路线、工作方法、提交成果、质量保障措施、进度安排等)、参加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书。
  2.参加竞争性优选的单位必须符合竞争性优选公告的资质要求,同时能圆满履行合同、独立完成目标任务及工作内容(不得再对外委托)。最终中选的竞争性优选单位通过综合评分方式选取(评分表见附件);最低报价不是中选的唯一条件。
  3.参加优选所提供的文件(5份,含1正4副),封皮密封加盖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必须于2025年4月23日16:00前送至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方为有效。
  4.联系人:张先生(010-62060054);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航遥中心,邮编:100083;需要附件请联系。
  5.优选安排:时间及地点待定,以联系人通知为准。
  以上解释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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