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下文简称“航遥中心”)计划对“全局航空物探遥感工作统筹系统2025年度代码开发”工作,开展承担单位竞争性优选。本次竞争性优选采购拟通过评审委员会现场打分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地优选出任务承担单位,并在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官网发布邀请和优选结果,现邀请国内相关单位参加,公告如下:
一、工作任务目标和内容
1. 任务目标
在航遥中心的组织和管理下,根据航遥中心技术人员提供的软件系统需求分析和功能设计,开展“全局航空物探遥感工作统筹系统”(2025版)的代码开发、接口集成、单元测试、软件部署、运行维护等工作,最终形成一套“全局航空物探遥感工作统筹系统”(2025版),面向地调局局属单位用户提供单位能力填报、任务需求提交、工作任务对接等功能,具备对全局地质调查项目中的航空物探遥感专业工作任务进行协调统筹的软件支撑能力。
2. 工作内容
根据航遥中心技术人员提供的“全局航空物探遥感工作统筹系统”2025年度需求分析及功能设计内容,开展:
(1)将需求分析及功能设计内容编制为规范化的软件工程相关文档;
(2)完成“基础管理”、“任务统筹”、“接口管理”、“成果数据管理”4个子系统的具体代码开发工作;
(3)在软件功能开发完成后,通过接口联调加界面嵌入的方式完成与地调局GRP系统之间的集成;
(4)系统功能开发完成后,开展测试、部署上线、运行维护工作,保证系统长期稳定运行;
(5)完成年度成果报告等相关文档的编写。
二、技术要求
1. 系统代码开发功能要求
基础管理子系统要求:包括用户管理、单位管理、权限管理、系统监控、系统日志、数据备份恢复等功能;
任务统筹子系统要求:包括局属单位能力填报、工作任务需求提交、工作任务对接、公开任务意向发布、多级审核等功能;
接口管理子系统要求:针对在工作任务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完成后对数据质量检查的需求,完成其管理信息的接口功能和流转;
成果数据管理子系统要求:针对工作任务完成后的数据归档以及成果数据的共享管理查询需求,完成其管理信息的流转,以及管理信息面向地调局总中心的接口同步。
2. 系统代码开发工作要求
系统架构要求:要求使用B/S架构进行系统开发
系统集成要求:系统功能开发完成后,要求能够将其集成至“中国地质调查局调度指挥系统”(GRP):集成后能够使用GRP系统的用户体系实现单点登录;能够将界面嵌入至其客户端(钉钉)中;能够依托GRP系统的消息推送机制实现通知消息发送及待办事项提醒;
系统测试要求:软件系统能够通过航遥中心技术人员的内部测试,以及航遥中心技术人员组织的专家测试;
系统运维要求:开发的软件系统能够7*24小时稳定运行,本工作成果验收后,承担方应继续运维不少于1年,开发及运维期间维护响应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
三、工作时间要求
2025年11月30日前,提交最终软件开发成果。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最终成果提交和验收工作。
验收后60日内完成成果资料归档。
四、提交成果
(1)年度实施方案1份
(2)规范化的软件工程文档1套(包含系统设计说明书、系统测试报告、安装部署手册、用户手册各1份)
(3)年度成果报告1份
(4)“全局航空物探遥感工作统筹系统”(2025版)源代码1套、可执行文件1套
五、其他要求
针对以下要求,参加优选单位均需出具承诺书。通过竞争性优选确定承担方后,承担方出具的承诺书将作为所签订合同的附件。
(1)本项工作包含的所有的文档编写、开发、测试、部署及运维任务,均要求全程在航遥中心驻场完成,相关代码、软件、文档等成果均不得带离航遥中心。承担方需安排不少于1人在航遥中心驻场,且人员应保持稳定;
(2)经费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挤占、挪用;
(3)在本工作开展过程中,承担方需保证所有与本工作相关的代码、软件、文档等成果不外传和发布,不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个人和单位,与本工作相关的科研成果发表或软件著作权登记应以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为第一作者或完成人;
(4)承担方应具有完备的安全保障体系文件,能够独立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
六、验收标准和方式
航遥中心组织有关技术专家进行验收。
七、经费
本次采购总经费不超过: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元)。
八、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1)按时拨付工作所需的经费;
(2)对成果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
(二)竞争性优选确定的工作承担方:
(1)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的工作任务内容;
(2)向航遥中心提供质量合格的软件系统代码开发及相关服务,满足工作的需要;
(3)严格保守成果安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给任何个人和单位;
(4)不得对承担的任务进行转包;
(5)竞争性优选及响应文件内容是承担方的郑重承诺,具有法律效力,除在与航遥中心签订合同过程中按双方约定做出调整外,承担方在竞争性优选及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内容应该得到执行;
(6)承担方必须遵照国家财经制度、合同书和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有关规定及要求保证经费合理使用,并接受航遥中心对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
九、对参与竞争性优选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参与竞争性优选的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次竞争性优选工作:
(1)为本次竞争性优选采购工作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十、参加优选须知
1. 参加优选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告编写竞争性优选响应文件,要求内容齐全,字迹清楚,加盖单位公章。竞争性优选响应文件的内容包括:报价表、单位基本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书、相关证明文件(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技术实力证明文件、项目业绩证明文件、投入人员证明文件等)、技术方案(需求理解、技术路线、工作方法、提交成果、组织管理、经费预算等)、参加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书。
2. 本次竞争性优选采购拟通过评审委员会现场综合评分(评分表见附件)的方式,将合同授予符合竞争性优选采购公告的要求、能圆满履行合同、独立完成目标任务及工作内容(不得再对外委托)、综合评分结果最高的参选人,最低报价不是中选的唯一条件。
3. 参加优选单位应提供响应文件(5份,1正4副),封皮密封加盖公章,封面注明参加优选工作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必须于2025年4月16日16:00前送至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方为有效。
4. 联系人:张智轩,010-62060054;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航遥中心,邮编:100083;
5. 优选安排:时间及地点待定,以联系人通知为准。
以上解释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