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2日 星期五

韩子夜主任指导地调专项遥感类项目(第二阶段)成果审查工作

来源:总工办 作者:李迁 发布时间:2015-12-07

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大检查项目成果评审验收整改及委托业务工作的通知”(中地调项管[2015]31号)要求,受局总工室委托,航遥中心负责组织2011-2014年度航空物探与遥感类地质调查项目以及其他有关项目的成果审查工作。2015121-3日,中心分3组对48个遥感类地质调查项目(第二阶段)成果进行了审查。中心领导韩子夜主任、方洪宾副主任到会对本次成果审查工作进行了指导。

在召开的预备会上,方洪宾副主任向评审专家简要介绍了本次会议召开的背景和待审查工作项目的总体情况,并宣读了专家组名单。就遥感类项目成果审查的有关要求进行了说明:一是成果报告评审要严格按照局地质调查项目审查的有关要求执行;二是评审过程要积极贯彻《中共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关于地质调查成果评价的指导意见》,坚持地质调查成果评价的四项基本准则,在评分、评审意见的形成等环节,把握好评审方向、重点考评内容和基本准则;三是要按时完成评审结束后的修改确认、资料汇交等过程。

韩子夜主任对评审专家的到来表示欢迎,对各局属兄弟单位、行业单位、科研院校对中心工作的支持表示了感谢,要求专家按照《指导意见》和“五问”要求对成果评审严格把关。同时,他指出中心要进一步联合全国遥感队伍,加强国产卫星在地质调查中的应用服务力度,全面推进国土空间遥感综合监测重大任务,为我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建立提供基础数据和支撑。

各组评审专家按照局地质调查成果评价的四项基本准则的要求,听取了各项目组的汇报,严格审阅了相关成果资料,进行了质询与讨论,对项目成果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提出了明确要求,形成了最终的成果评审意见。48个工作项目中,18个获得“优秀”评价,27个获得“良好”评价,3个项目因提交资料不齐全,工作内容总结不充分,未予评审。

至此,按照中国地质调查局统一部署,中心全面完成了遥感类项目成果评审工作,进一步促进了局项目大检查的整改落实。(总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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