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2日 星期五

“地球物理野外数据采集及试验测试”承担单位竞争性优选评审采购公告

作者:张智轩 发布时间:2026-05-21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计划对“地球物理野外数据采集及试验测试”工作承担单位开展竞争性优选,拟通过评审委员会现场打分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地优选出工作承担单位,并在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官网发布优选公告和优选结果。现邀请国内相关单位参加,公告如下:
  一、服务目标和服务内容
  1.服务目标
  提供满足任务需求和精度要求的地质地球物理装备,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及指定要求,完成对地球物理装备的标定、测试,配备相关人员及资源在藏北指定地区开展地球物理数据试验测试、数据采集整理以及测试数据研究解释等工作,协助甲方完成全流程的数据采集质量控制,辅助深部铬铁矿等地质找矿信息的获取。
  2.服务内容
  提供CG6型高精度重力仪不少于3台套,GSM-19T或同等精度水平的高精度地面磁力仪不少于5台套,高精度测量定位仪器不少于5台套,便携式X荧光仪不少于3台,磁化率仪不少于4台,便携式密度仪不少于2台等主要地质地球物理仪器,按相关国家、行业规范要求完成仪器检定、测试工作后按甲方要求配送至藏北指定工作地点,保证指定工作区域不少于3个月的持续可用性及精度符合性。配备具有地质矿产工作经验的数据采集团队及辅助资源,承担仪器操作、数据整理等基础性工作,在甲方指导和组织下完成大比例尺地面重力数据野外采集不少于100km,地面高精度磁力野外采集不少于220km,根据试验测试结果及甲方要求完成加密测量,加密测量以实际需求为准,一般不低于前述总工作量的6%-8%。相关测量工作按规范要求与试验测试工作相匹配。按甲方要求完成试验测试数据异常信息提取及初步研究解释工作。
  二、工作方法和技术规范要求
  1.技术要求
  (1)提供各型仪器满足国家、行业规范的精度水平,各型仪器在试验测试以及数据采集过程中需持续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地面重磁数据采集试验测试工作区范围20km2,地形等级III级,海拔高度4700~5100m,大比例尺地面重磁野外采集基础点距为20m,加密测量点距为5~10m,相关需求指标以合同签订为准。
  (3)采集试验工作重力观测均方误差优于±0.020×10-5m/s2,布格重力总精度及各项精度分配按规范Ⅰ级精度执行,地面高精度磁测的总精度优于±2.0nT,各分项精度指标按规范分解。测点坐标平面观测均方误差优于0.10m,高程观测均方误差优于0.07m,以保证测点空间位置的准确性。
  (4)完成区内的地表和钻孔内岩矿石进行系统的物性测试,包括磁化率、密度等参数。 
  2.技术标准与依据
  (1)《物化探工程测量规范》 DZ/T 0153-2014 
  (2)《大比例尺重力勘查规范》DZ/T0171-2017
  (3)《地面高精度磁测技术规程》DZ/T0071-2025
  (4)《岩矿石标本物性测量技术规程》 DZ/T 0368-2021 
  (5)《地球物理勘查基本术语》 DZ/T 0391-2021 
  (6)《绿色地质勘查规范》 DZ/T 0374-2021 
  三、工作时间要求
  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数据采集、试验测试,提交工作总结报告,验收后15日内完成资料归档。
  四、提交成果
  1.提交符合相关规范质量要求的各类校准、测试、试验、对比等原始资料与质量管理文档资料。
  2.提交任务所获取的全部原始数据及图件等。
  3.提交重磁试验测试及数据采集工作总结。
  五、其它要求
  1.双方需严格保证数据资料的安全性。
  2.乙方在项目调查或研究实施过程中所形成资料、成果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六、验收标准和方式
  1.验收/评审标准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书,竞争性优选及响应文件作为合同书的组成部分。
  2.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及专家进行评审验收工作。
  七、经费
  本项工作总费用不超过:人民币陆拾玖万元整(¥690000.00元),相关费用由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负担。
  八、双方责任与义务
  1.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1)负责技术指导与监督、现场组织实施及管理;
  (2)按时拨付工作所需的经费。
  2.优选出的任务承担方
  (1)按照合同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的工作任务内容;
  (2)向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提供的成果数据资料,版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所有;
  (3)严格保证成果数据安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提供给任何个人和单位;
  (4)不得对承担的任务进行转包;
  九、对参加优选单位的资质要求
  1.竞争性优选响应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优选:
  (1)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十、参加优选须知
  1.必须严格按照优选公告要求编写优选文件(包括目标任务、技术路线、工作方法、提交成果、组织管理、经费预算),要求内容齐全,字迹清楚,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提供参选单位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业绩说明等。
  2.合同将授予符合优选公告要求、能圆满履行合同、独立完成目标任务及工作内容(不得再对外委托)、买方最为有利的参选人,最低报价不是优选的唯一条件。
  3.装备不满足高原作业及环保要求、人员不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的,或总分不足60分的,不得作为优选单位。
  4.参加优选所提供的文件(5份,1正4副),封皮密封加盖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并在密封袋内附文件电子扫描件光盘。必须于2026年5月29日12:00前将送至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方为有效。
  5.联系人:张先生,010-62060054;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航遥中心,邮编:100083。
  6.优选安排:时间及地点待定,以联系人通知为准。
  附件:评分表
  以上解释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所有。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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