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2日 星期五

“自然资源督察数据库信息系统调整更新维护”承担单位竞争性优选评审采购公告

作者:张智轩 发布时间:2026-04-14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下文简称“航遥中心”)计划对“全国矿山开发及重点地区生态空间监测评估”二级项目“自然资源督察数据库信息系统调整更新维护”任务承担单位实施竞争性优选。航遥中心计划通过现场评议与打分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地优选出任务承担单位,并在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官网发布邀请和优选结果。现邀请国内相关单位参加,公告如下:
  一、工作任务目标和内容
  1.任务背景目标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依托以往工作,建设了“自然资源督察监测成果数据库信息系统”,该系统主要开展了自然资源督察调查监测成果数据的管理、维护、数据的可视化和数据分析比对,包括数据检查、数据入库、数据浏览、数据发布、数据更新等功能,在自然资源督察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自然资源督察监测工作领域进行了较大程度的扩展,因此还需要对相关软件系统功能进行调整以适应新增的业务要求与数据内容。
  2.主要工作内容
  (1)定期开展信息系统巡查、测试、调优等工作,保障信息系统持续稳定运行;
  (2)适配新的软硬件基础环境,以支持大幅提升的数据量;
  (3) 优化调整数据处理及分析模块等功能以支持新增的数据类型和新增应用需求;
  (4)定期进行数据质检、数据更新、数据入库、数据发布及数据备份等相关工作,保障数据安全。
  3.成果提交
  (1)自然资源督察监测成果数据库管理系统(2026年度);
  (2)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报告(2026年度)。
  二、质量及指标要求
  1.遵循的技术标准与依据
  (1)《全国矿山开发及重点地区生态空间监测评估》2026年度实施方案;
  (2)《自然资源督察监测成果数据规范》(工作规范)。
  2.系统功能要求
  (1)满足大幅提升督察监测数据量需求,满足500TB级数据量要求;
  (2)满足新增的数据类型的需求,包括:SHP,GDB,TIF,DEM,DOM等;
  (3)扩展系统功能,以满足新的数据类型的管理应用需求。
  3.性能及稳定性指标要求
  (1)信息系统满足7*24小时稳定运行,故障率不超过5%;
  (2)系统稳定高效运行,数据加载响应时间不大于5秒;
  4.人员配置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同类型项目工作经历;
  (2)任务承担方项目组人员相对固定,不得在承诺的工作时间内随意抽调、更换技术人员。
  5.运行维护要求
  (1)质量保证期从完成成果验收证书之日起算,期限为12个月;
  (2)质量保证期内,任务承担单位负责维护服务工作。提供5*8小时的远程服务。
  (3)质量保证期内任务承担单位因维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时费、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均由任务承担单位承担;
  三、工作时间要求
  2027年5月31日前提交上述所有需要内容
  四、其它要求
  1.任务承担方应严格履行保守国家秘密义务,制定相关保密措施,确保所接触到的敏感数据或文件安全。任务承担方同时应严守航遥中心的商业秘密,对航遥中心和既有开发商、产品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实施各任务过程中接触的资料均予以保密,并承诺为航遥中心完成开发任务时不抄袭任何他人产品或侵犯他方的知识产权。
  2.任务承担方为航遥中心提供的并且已被支付的全部产品(包括数据、文档、源代码等)的所有权均属航遥中心所有。
  3.任务承担方在本项目开展过程中,根据项目需要若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技术攻关,则相应的科研成果发表或著作权申请应以航遥中心为第一申请单位。
  4.任务承担方应在项目工作期间接受航遥中心质量检查。
  5.任务承担方应保证原始及调查数据不得外传,签订数据保密承诺书。
  6.任务承担方应具有完备的安全保障体系文件,独立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并签订相关承诺书。
  五、验收标准及方式
  1.验收标准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书,竞争性优选及响应文件作为合同书的组成部分;
  2.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及专家进行验收工作。
  六、建设经费
  本项工作总费用不超过:拾伍万元整(¥150,000元)。相关费用由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负担。
  七、双方责任与义务
  1.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1)负责提出数据需求并作质量验收工作;
  (2)按时拨付工作所需的经费。
  2.优选出的任务承担方
  (1)按照合同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的工作任务内容,按时交付数据产品;
  (2)向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提供的成果数据与图件,版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所有;
  (3)严格保证成果数据安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提供给任何个人和单位;
  (4)不得对承担的任务进行转包;
  (5)竞争性优选及响应文件内容是任务承担方的郑重承诺,具有法律效力,除相关内容在航遥中心后期合同签订过程中按规定做出调整或修改外,任务承担方在竞争性优选及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内容应该得到执行;
  (6)任务承担方必须遵照国家财经制度、合同书和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有关规定及要求保证项目经费合理使用,并接受航遥中心对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
  八、对参加竞争性优选单位的资质要求
  1.竞争性优选响应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优选:
  (1)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九、参加竞争性优选须知
  1.必须严格按照竞争性优选要求编写竞争性优选响应文件,要求内容齐全,字迹清楚,加盖单位公章。竞争性优选响应文件包括:报价表、单位基本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书、相关证明文件(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技术实力证明文件、项目业绩证明文件、投入人员证明文件等)、技术方案(需求理解、业务分析、技术路线、提交成果及示例(影像图请彩色打印)、组织管理等)、参加我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书。
  2.合同将授予符合优选公告要求、能圆满履行合同、独立完成目标任务及工作内容(不得再对外委托)、买方最为有利的参选人,最低报价不是中选的唯一条件。
  3.参加优选所提供的文件(5份,1正4副),封皮密封加盖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并在密封袋内附文件电子扫描件光盘。必须于2026年4月21日16:00前将送至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方为有效。
  4.联系人:张老师,010-62060054;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航遥中心,邮编:100083。
  5.优选安排:时间及地点待定,以联系人通知为准。
  以上解释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2026年4月14日
访问次数 : 
1001814452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