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根据下属部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研究中心的业务需求,计划对“人工智能大模型驱动的节约集约智能监测技术”工作开展承担单位的竞争性谈判优选工作。拟通过评审委员会现场打分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的优选出工作承担单位,并在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官网发布邀请和优选结果,现邀请国内相关单位参加,公告如下:
一、工作任务目标和内容
1.任务目标
根据科技部雄安新区科技创新专项“雄安新区国土空间集约利用与价值增值关键技术”中课题一“全域国土空间节约集约利用监测评价技术”的工作需要,拟设置“人工智能大模型驱动的节约集约智能监测技术”委托业务,研发人工智能大模型驱动的节约集约智能监测工具,形成雄安新区的多源数据节约集约智能监测样本库和6项自然资源要素的精准快速提取模块。
2.工作内容
(1)建设多源数据的节约集约用地智能监测样本库:针对多源数据节约集约智能监测技术,构建雄安新区节约集约用地要素解译样本库,提交样本量达10万条。
(2)形成新区自然资源要素的精准快速提取的6项功能模块:新区耕地、已开工建设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居住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和闲置土地。
二、技术规范要求
1.技术标准与依据
(1)《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评价通则》(GB/T 22900—202);
(2)《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库建设规范》(GB/T 21740—2025);
(3)《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数据规范》(TD/T 1084-2023);
(4)《摄影测量与遥感术语》(GB/T 14950—1994);
(5)自然资源智能解译样本分类(米级、亚米级卫片)(DB44/T 2560-202);
(6)典型地物遥感智能解译技术规程(DB15/T 3937-2025)
(7)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遥感外业调绘样本库建设规范(T/CSGPC 66-202)
(8)设施农业用地遥感监测技术规范(NY/T 4314-2023)
(9)耕地生产能力遥感评价规范(DB13/T 2972-2019)
(10)其他相关补充说明和通知要求。
2.技术参数要求
总样本量:不低于10万条;
模块数量:要求覆盖六类自然资源要素,包括:耕地、已开工建设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居住用地、绿地与开场空间、闲置土地;
模块功能:输入任意新区范围内的遥感影像(多源、多时相),模块自动输出该地类的分布矢量图(shp或gdb格式),每个模块可独立运行;
平面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成果数据采用ArcGIS Shp格式或gdb格式;
属性字段添加与完善内容按技术标准执行。
三、工作时间要求
2026年8月底,完成相关数据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2027年6月底,形成雄安新区节约集约用地数据集和案例库。
2028年2月底,完成工作报告的编写和成果验收工作。
验收后60日内完成资料归档。
四、提交成果
1. 雄安新区节约集约用地智能监测工作报告1份;
2. 国土空间节约集约要素智能监测模型1套;
3. 基于多源数据的雄安新区节约集约用地智能监测样本库1套,雄安新区自然资源要素的精准快速提取6项功能模块。
五、其它要求
1.按甲方要求部分工作需在航遥中心驻场完成;
2.双方签署成果保密协议,严格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3.经费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挤占、挪用;
4.任务承担方在本项目开展过程中,根据项目需要若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技术攻关,则相应的科研成果发表或著作权申请应以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为第一申请单位;
5.任务承担方应具有完备的安全保障体系文件,独立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并签订相关承诺书。
六、验收标准和方式
1.验收/评审标准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书,竞争性优选及响应文件作为合同书的组成部分;
2.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及专家进行评审验收工作。
七、经费
本项工作总费用不超过:壹拾伍万元人民币(¥150000.00元),相关费用由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负担。
八、双方责任与义务
1.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1)负责技术指导与监督;
(2)按时拨付工作所需的经费。
2.优选出的任务承担方
(1)按照合同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的工作任务内容;
(2)向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提供的成果数据与图件,版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所有;
(3)严格保证成果数据安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提供给任何个人和单位;
(4)不得对承担的任务进行转包;
(5)竞争性优选及响应文件内容是任务承担方的郑重承诺,具有法律效力,除相关内容在航遥中心后期合同签订过程中按规定做出调整或修改外,任务承担方在竞争性优选及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内容应该得到执行;
(6)任务承担方必须遵照国家财经制度、合同书和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有关规定及要求保证项目经费合理使用,并接受航遥中心对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
九、对参加优选单位的资质要求
1. 竞争性优选响应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优选:
(1)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十、参加优选须知
1.必须严格按照竞争性优选要求编写竞争性优选响应文件,要求内容齐全,字迹清楚,加盖单位公章。竞争性优选响应文件包括:报价表、单位基本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书、相关证明文件(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技术实力证明文件、项目业绩证明文件、投入人员证明文件等)、技术方案(需求理解、技术路线、工作方法、提交成果、组织管理、经费预算等)、参加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书。
2.合同将授予符合优选公告要求、能圆满履行合同、独立完成目标任务及工作内容(不得再对外委托)、买方最为有利的参选人,最低报价不是中选的唯一条件。
3.参加优选所提供的文件(5份),封皮密封加盖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并在密封袋内附文件电子扫描件光盘。必须于2026年4月15日16:00前将送至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方为有效。
4.联系人:张老师,010-62060054;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航遥中心,邮编:100083。
5.优选安排:时间及地点待定,以联系人通知为准。
以上解释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