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计划对“区域性基础地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地层)资料采购”承担单位实施优选,通过评审委员会,利用现场打分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的优选出任务承担单位,并在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官网发布邀请和优选结果,现邀请国内相关单位参加,公告如下:
一、任务目标和内容
1.任务目标
根据中心地质灾害隐患识别相关项目的目标任务要求,对区域性基础地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地层)资料采购进行承担单位优选,开展相关地区的数据收集整理、易发地层评价和划分、数据集整理和编图等工作,并提交相应的数据成果。
2.工作内容
(1)收集区域性地质、灾害点、地形地貌及遥感影像数据,进行数据清洗、坐标统一、数字化入库与质量检查,建立项目专用空间数据库。
(2)深入分析地质灾害与地层关键属性的成因机制,建立易发性评价模型,进行空间叠加分析、权重计算,划分易发地层分区。
(3)整理区域性基础地质数据集并编制相关图件。
二、技术规范要求
1.技术标准与依据
项目实施应遵循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本项目编制的技术依据主要有:
(1)《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编绘规范》GB/T 12343.1;
(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GB/T20257;
(3)《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编图技术要求》(中国地质调查局);
(4)《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信息化技术要求》(中国地质调查局);
(5)其他相关补充说明和通知要求。
2.技术参数要求
成果数据及成果图件的文件名称、数据格式、数据组织、数学基础、成果完整性等符合工作要求。
(1)在分析研究已有成果和资料的基础上编制区域性基础地质资料图件,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成果图件要素齐全,应包含图名、图例、注记、比例尺、指北针等内容;
(3)应编写易发性评价模型的综合分析说明书;
(4)相关成果图件应建立对应成果矢量数据集。
如有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成果数据整理的相关技术参数要求内容。
三、工作时间要求
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相关数据集,完成验收工作;
2026年2月28日前,完成资料归档。
四、提交成果
1.区域性基础地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地层)资料编制成果,1套;
2.区域性基础地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地层)易发性评价成果,1套;
3.区域性基础地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地层)综合分析说明书,1套;
五、其它要求
1.双方签署成果保密协议,严格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2.经费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挤占、挪用;
3.任务承担方在本项目开展过程中,根据项目需要若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技术攻关,则相应的科研成果发表或著作权申请应以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为第一申请单位;
4.任务承担方应具有完备的安全保障体系文件,独立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并签订相关承诺书。
六、验收标准和方式
1.验收/评审标准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书,竞争性优选及响应文件作为合同书的组成部分;
2.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及专家进行评审验收工作。
七、经费
本项工作总费用不超过:叁拾伍万元人民币(¥350000.00元),相关费用由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负担。
八、双方责任与义务
1.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1)负责技术指导与监督;
(2)按时拨付工作所需的经费。
2.优选出的任务承担方
(1)按照合同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的工作任务内容;
(2)向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提供的成果数据与图件,版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所有;
(3)严格保证成果数据安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提供给任何个人和单位;
(4)不得对承担的任务进行转包;
九、对参加优选单位的资质要求
1.竞争性优选响应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优选:
(1)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十、参加优选须知
1.必须严格按照竞争性优选要求编写竞争性优选响应文件(一式5份,1正4副),要求内容齐全,字迹清楚,加盖单位公章。竞争性优选响应文件包括:报价表、单位基本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书、相关证明文件(单位资质证明文件、项目业绩证明文件)技术方案(需求理解、技术路线、提交成果、投入人员证明文件等)、参加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书。
2.合同将授予符合优选公告要求、能圆满履行合同、独立完成目标任务及工作内容(不得再对外委托)、买方最为有利的参选人,最低报价不是中选的唯一条件。
3.参加优选所提供的文件必须于2025年12月3日16:00前将送至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方为有效;
4.联系人:张老师,010-62060054;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邮编:100083;
5.优选安排:时间及地点待定,以联系人通知为准。
以上解释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