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内容
1.开展采购方指定区域范围内的众源三维数据采集与整编,有效数据面积不少于500平方公里。
2.针对采购方指定工作区范围(不少于100平方公里),利用地形测绘数据、遥感数据等开展三维模型数据生产,模型种类包含建筑物、管线、道路、桥梁等。
3.按照采购方成果集成需求完成文件格式转换,按需转换成OBJ、3DTiles等文件格式,支撑成果集成到采购方已有的系统场景中。
二、技术规范要求
(一)参考技术标准与依据
1.《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23-2022);
2.《三维地理信息模型数据产品规范》(CH/T 9015-2012);
3.《三维地理信息模型生产规范》(CH/T 9016-2012);
4.《三维地理信息模型数据产品质量检查与验收》(CH/T 9024-2014);
5.《新型基础测绘与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文件-9 基于 1:500 1:1000 1:2000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转换生产基础地理实体数据技术规程》;
6.《新型基础测绘与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文件-12 实景三维中国建设城市三维模型快速构建技术规定》;
(二)成果规格与主要技术指标
1. 数学基础
(1)平面坐标系统: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2)高程基准:1985 国家高程基准。
(3)时间基准:公元纪年和北京时间(UTC+08:00)。
(4)投影与分带:高斯-克吕格投影,3 度分带,坐标单位为米,东坐标加投影带号,小数点后保留 2位。
(5)众源数据采集可以保留原始坐标系及投影参数。
2. 成果格式:OBJ、OSGB与3DTiles等
3. 总体质量要求:
(1)三维模型应精确反映工作区现实世界的基本特征。整体浏览,模型无明显的纹理漏洞,不存在明显模糊与拉伸变形。
(2)三维模型需保持场景整体色彩、光照效果的协调统一。
(3)保证三维模型数据成果完整性,能够对城市自然景观、建(构)筑物、交通设施、管线等公共景观的整体形态、相互关系、明暗对比进行真实反映。
(4)三维模型无闪面、穿插、冗余、悬浮等结构错误。
4. 几何精度
(1)几何位移:三维模型成果基底面与数据源(数字线划图、倾斜三维模型等)中对应建(构)筑物底面的套合偏差不大于平面中误差的 /2倍(构建三维模型时对建(构)筑物基底面综合表示造成的偏差不属于几何移位)。建(构)筑物阴影区、遮蔽区基底位置推测处理方法正确、处理结果合理。
(2)成果接边:同一城市分为多个测区、作业区进行城市三维模型构建的,测区、作业区间必须严格接边,不存在任何偏差。
(3)同一城市分为多个测区、作业区进行建筑三维模型构建的,测区、作业区接边处高程值应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
(4)众源数据精度受原始数据所限,其几何精度需保持与原始数据一致。
5. 拓扑关系:相邻建(构)筑物三维模型间相对位置关系应与实地情况一致,不应有错位、相交、重叠、包含的情况。
三、工作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日起——2025年12月
四、提交成果要求
1.2025年8月底之前,提交不少于500平方公里众源三维数据,包含不少于OSGB、3DTiles两种文件格式及数据说明文档。
2.2025年11月底之前,提交不少于100平方公里城市三维模型数据,包含不少于OBJ、3DTiles两种文件格式及数据说明文档。
3.2025年12月底之前,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完成成果验收。
4.成果载体介质由任务承担方提供。
五、保密要求
1.保密范围:全体项目人员;
2.保密期限:永久。
六、验收标准和方式
1.验收标准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书,竞争性优选及响应文件作为合同书的组成部分;
2.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及专家进行成果验收工作。
七、经费
本项工作总费用不超过:肆拾万元人民币(¥400,000.00元)。由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负担。
八、双方责任与义务
1.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1)负责提出数据需求并作质量验收工作;
(2)按时拨付工作所需的经费。
2.优选出的任务承担方
(1)按照合同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的工作任务内容,按时交付数据产品;
(2)向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提供的成果数据等,版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所有;
(3)严格保证成果数据安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提供给任何个人和单位;
(4)不得对承担的任务进行转包;
(5)竞争性优选及响应文件内容是任务承担方的郑重承诺,具有法律效力,除相关内容在航遥中心后期合同签订过程中按规定做出调整或修改外,任务承担方在竞争性优选及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内容应该得到执行;
(6)任务承担方必须遵照国家财经制度、合同书和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有关规定及要求保证项目经费合理使用,并接受航遥中心对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
九、对参加优选单位的资质要求
1. 竞争性优选响应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优选:
(1)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十、参加优选需知
1.必须严格按照竞争性优选要求编写竞争性优选响应文件,要求内容齐全,字迹清楚,加盖单位公章。竞争性优选响应文件包括:报价表、单位基本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书、相关证明文件(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技术实力证明文件、项目业绩证明文件、投入人员证明文件等)、技术方案(需求理解、提交成果及示例、组织管理等)、参加我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书。
2.合同将授予符合优选公告要求、能圆满履行合同、独立完成目标任务及工作内容(不得再对外委托)、采购方最为有利的参选人,最低报价不是中选的唯一条件。
3.参加优选所提供的文件(5份),封皮密封加盖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必须于2025年5月23日16:00前将送至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方为有效;
4.联系人:张智轩,010-62060054;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航遥中心,邮编:100083;需要附件请联系。
5.优选安排:时间及地点待定,以联系人通知为准。
以上解释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