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下文简称“航遥中心”)计划对“高光谱数据辐射质量提升与光谱重建实验数据获取与辅助研究”工作开展承担单位竞争性优选。本次竞争性优选采购拟通过评审委员会现场打分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地优选出任务承担单位,并在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官网发布邀请和优选结果,现邀请国内相关单位参加,公告如下:
一、工作任务目标和内容
1. 任务目标
基于项目“中高山-浅覆盖区多源光谱遥感找矿关键技术与软件开发”对复杂地形区高光谱数据质量提升的研究需求,拟首先组织具有相关研究基础、专业仪器装备的队伍联合开展本年度的星空地一体化实验,并且辅助开展辐射质量提升、辐射与光谱联合处理方法研究与光谱重建方法研究,进一步提升辐射质量与光谱重建能力,有效提升示矿信息提取精度与定量化应用的业务化能力,支撑课题对于复杂地形区辐射质量提升、光谱重建与快速处理能力建设的实现。
2. 工作内容
根据项目课题任务书研究内容与考核指标的关于“高光谱数据辐射质量提升与光谱重建实验数据获取与辅助研究”2025年度研究进展要求,开展:
(1)研究区内典型地物光谱、相关大气参数(气溶胶厚度等)采集;
(2)研究区内卫星、航空高光谱影像辐射校正实验;
(3)光谱重建算法辅助研究;
(4)完成成果报告等相关文档的编写。
二、技术要求
1. 数据采集硬件要求
典型地物光谱信息采集硬件要求:要求便携式地物光谱仪的光谱采集范围包含可见光到近红外(400-2500nm),保证采集地物光谱的准确性。
定标板要求:要求定标板质量良好,可以保证支撑航空高光谱影像和卫星高光谱影像辐射校正。
大气参数测量硬件要求:要求可以测量研究区内相关大气参数测量(气溶胶厚度、水汽含量),保证测量数值的准确性。
2. 辅助实验工作要求
数据采集要求:需要有熟练使用仪器的技术人员全程参与实验数据获取,提供相关技术支撑。
数据处理技术支撑要求:要求有熟悉相关数据预处理(地物光谱数据的异常值去除与质量把控、气溶胶光学厚度与大气水汽含量数据预处理与后续使用)、高光谱数据辐射校正算法研发的技术人员,在数据预处理、后续算法研发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数据交付要求:数据质量能够通过航遥中心技术人员组织的专家评审,并满足课题任务书指标要求(高光谱影像相对辐射校正误差≤2%;高光谱影像绝对辐射校正误差≤6%)。
成果报告交付要求:成果报告能够通过航遥中心技术人员组织的专家评审。
三、工作时间要求
视项目具体数据采集实验时间而定,在野外数据采集实验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采集数据预处理及数据提交。
2025年9月前完成研究区内卫星/航空数据的光谱重建数据提交及验收。
验收后60日内完成成果资料归档。
四、提交成果
(1)规范化的数据使用工程文档1套(包含数据目录与数据使用说明)。
(2)符合考核指标的研究区卫星高光谱数据及航空高光谱数据1套。
(3)成果报告1份。
五、其他要求
针对以下要求,参加优选单位均需出具承诺书。通过竞争性优选确定承担方后,承担方出具的承诺书将作为所签订合同的附件。
(1)承担方需安排不少于2人全程参与本次研究实验,从外业数据获取至内业数据处理、数据交付及支撑后续算法开发,且人员应保持稳定,保证实验顺利开展;
(2)经费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挤占、挪用;
(3)在本工作开展过程中,承担方需保证所有与本工作相关的数据、代码、文档等成果不外传和发布,不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个人和单位,与本工作相关的科研成果发表或软件著作权登记应以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为第一作者或完成人;
(4)承担方应具有完备的安全保障体系文件,能够独立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
六、验收标准和方式
航遥中心组织有关技术专家进行验收。
七、经费
本次采购总经费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八、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1)按时拨付工作所需的经费;
(2)对成果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
(二)竞争性优选确定的工作承担方:
(1)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的工作任务内容;
(2)向航遥中心提供质量合格的数据采集与数据处理技术支持相关服务,满足工作的需要;
(3)严格保守成果安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给任何个人和单位;
(4)不得对承担的任务进行转包;
(5)竞争性优选及响应文件内容是承担方的郑重承诺,具有法律效力,除在与航遥中心签订合同过程中按双方约定做出调整外,承担方在竞争性优选及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内容应该得到执行;
(6)承担方必须遵照国家财经制度、合同书和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有关规定及要求保证经费合理使用,并接受航遥中心对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
九、对参与竞争性优选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参与竞争性优选的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次竞争性优选工作:
(1)为本次竞争性优选采购工作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十、参加优选须知
1. 参加优选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告编写竞争性优选响应文件,要求内容齐全,字迹清楚,加盖单位公章。竞争性优选响应文件的内容包括:报价表、单位基本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书、相关证明文件(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技术实力证明文件、项目业绩证明文件、投入人员证明文件等)、技术方案(需求理解、技术路线、工作方法、提交成果、组织管理、经费预算等)、参加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书。
2. 本次竞争性优选采购拟通过评审委员会现场综合评分(评分表见附件)的方式,将合同授予符合竞争性优选采购公告的要求、能圆满履行合同、独立完成目标任务及工作内容(不得再对外委托)、综合评分结果最高的参选人,最低报价不是中选的唯一条件。
3. 参加优选单位应提供响应文件(5份,1正4副),封皮密封加盖公章,封面注明参加优选工作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必须于2025年5月8日16:00前送至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方为有效。
4. 联系人:张智轩,010-62060054;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航遥中心,邮编:100083;
5. 优选安排:时间及地点待定,以联系人通知为准。
以上解释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