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2日 星期五

2024年度“西藏地区卫星雷达数据购置”承担单位优选公告

作者:张梦婷 发布时间:2024-06-12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计划对西藏某地区卫星雷达数据进行采购,通过评审委员会,利用现场打分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地优选出数据采购单位,并在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官网发布邀请和优选结果,现邀请国内相关单位参加,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根据2024年度工作任务安排,所需卫星雷达数据相关参数如下,具体内容见下表:
  表1 数据参数要求

  二、技术参数要求
  1. ALOS-2数据要求:L波段,HH+HV极化;
  2.空间分辨率10m;
  3.幅宽70km;
  4.视角40度以内;
  5.空间垂直基线不超过500m并尽可能小。
  提交所有符合技术要求的数据产品,数据产品中若出现的其他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履行期限
  2024年 6 月—2024年7月
  四、提交成果要求
  按照要求提交产品成果数据。
  2024年7月底前提交西藏地区卫星雷达数据质量报告。
  五、保密要求
  应按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按时、保质地向项目组提交合格的数据产品,并保证对所有数据负保密责任,不得传播,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任务完成后完全删除。
  保密内容:项目组提供的所有图件资料,相关信息,成果等。
  涉密人员:全体参与此次工作的人员。
  保密期限:永久。
  六、验收标准和方式
  1、质量标准和验收依据:本项目执行国家及行业数字影像产品处理相关标准。
  2、验收时间: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供的数据成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
  3、验收方式:项目成果验收由甲方组织实施。
  七、经费
  优选出的数据采购单位完成本项工作费用不超过:捌万元人民币(¥80000)。
  八、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的权力义务:
  (1)提供数据精确区域范围;
  (2)按时拨付工作所需的经费。
  (3)组织开展项目成果验收。
  2、乙方的权力义务:
  (1)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的工作任务内容。
  (2)向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提供的成果数据与图件,版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所有。
  (3)严格保守成果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给任何个人和单位。
  (4)不得对承担的任务进行转包。
  九、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提供影像来源非法。
  十、优选须知
  (1)必须严格按照优选公告要求编写优选文件(包括目标任务、技术路线、工作方法、近5年来类似业绩、提交成果、组织管理、经费预算),要求内容齐全,字迹清楚,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提供参选单位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业绩说明等。
  (2)合同将授予符合优选公告要求、能圆满履行合同、买方最为有利的参选人;最低参选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条件。
  (3)需提交5份优选材料,并密封,必须于2024年6月17日17:00前将送至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联系人:王义、张梦婷 电话:(010)62060197);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1号航遥中心,邮编:100083)方为有效。
  (4)优选安排:以联系人通知为准。
  以上解释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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