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计划对“海洋地质海洋测绘信息系统建设及产品开发”二级项目中的“数字高程模型(DEM)制作”工作承担单位实施优选,通过评审委员会,利用现场打分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的优选出任务承担单位,并在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官网发布邀请和优选结果,现邀请国内相关单位参加,公告如下:
一、任务目标及技术指标要求
(一)任务目标
根据“海洋地质海洋测绘信息系统建设及产品开发”二级项目总体任务,需要委托加工处理中国陆域及近海岛屿数字高程模型(DEM),相关参数如下表:
数据类型 |
范围 |
覆盖面积 |
网格分辨率 |
文件格式 |
数字高程模型(DEM) |
中国陆域及近海岛屿 |
约960万平方公里 |
0.0001度 |
TIFF |
(二)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1)针对覆盖中国陆域范围的AlosPalSar DEM数据(12.5m)开展收集、镶嵌处理工作,镶嵌时采用新时相优先原则;
(2)对于AlosPalSar DEM数据覆盖不全的区域(东北部分区域、西部高山区域、近海岛屿等)采用SRTM、Aster DEM或High Mountain Asia DEM等数据进行补充及误差改正;
(3)采用检查点法评价其精度,要求中国东部区域高程中误差不大于8米,西部区域高程中误差不大于20米。
二、工作时间要求
2020年9月-2020年11月。
三、提交成果要求
2020年11月30日前提交全部数据及文档材料,内容如下:
1. DEM数据文件,含全国版和1:25万标准图幅版两种形式,CGCS2000或WGS84坐标系,网格分辨率0.0001度×0.0001度。
2.
3. DEM数据处理技术说明1份。
4. DEM精度评价报告1份。
四、保密要求
应按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按时、保质地向项目组提交合格的数据产品,并保证对所有数据负保密责任,不得传播,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任务完成后完全删除。
保密内容:项目组提供的所有资料,相关信息,成果等。
涉密人员:全体参与工作的工作人员。
保密期限:永久。
五、验收标准和方式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验收。
六、经费
工作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七、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1)按时拨付工作所需的经费。
(2)提供所需数据的覆盖范围。
(二)供应方:
(1)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的工作任务内容,数据来源合法合规。
(2)向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提供的成果数据与报告,版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所有。
(3)严格保守成果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给任何个人和单位。
(4)不得对承担的任务进行转包。
八、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九、优选须知
(1)必须严格按照优选公告要求编写优选文件(包括目标任务、技术路线、工作方法、提交成果、组织管理、经费预算),要求内容齐全,字迹清楚,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提供参选单位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业绩说明等。
(2)合同将授予符合优选公告要求、能圆满履行合同、买方最为有利的参选人;最低参选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条件。
(3)参加优选所提供的文件(5份)必须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送至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综合楼307(联系人:杨昭颖;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1号,邮编:100083)方为有效。
(4)优选安排:时间待定,地点待定,以联系人通知为准。
以上解释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