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2日 星期五

“2020年分县成果图制作”承担单位竞争性谈判优选公告

作者:姚维岭 发布时间:2020-06-23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计划对“全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状况遥感地质调查与监测”二级项目的“2020年分县成果图制作”任务承担单位实施优选,拟通过评审委员会采用现场打分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地优选出任务承担单位,并在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官网发布邀请和优选结果,现邀请国内相关单位参加,公告如下: 

一、 工作任务目标和内容

   1.任务目标

  根据二级项目“全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状况遥感地质调查与监测”2020年的工作任务要求,以2019年度全国矿山遥感监测本底数据为基础,按照提交年度成果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分县制作2020年矿山遥感监测系列成果图。 

   2.工作内容

  根据提交年度成果的技术规范要求,整理2020年提交的15万比例尺全国各县(未含港、澳、台)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状况遥感地质调查与监测成果数据,通过建库等方式实现对项目成果数据实施有效管理;依据建成的成果数据库和项目制图要求,针对存在矿山地物要素的县级行政区,完成分县矿山遥感监测系列成果图件的制作。制图比例尺以15万为标准,可根据分县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1)按照数据入库规范,对2020年汇交的15万比例尺的全国各县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状况遥感地质调查成果数据进行规范性检查整理; 

  2)依据年度成果数据提交技术要求,调整优化成果数据库结构及相应的成果数据归档软件,实现成果数据的规范化入库及管理; 

  3)基于实现入库管理的年度成果数据,完成全国2856个县级行政区的分县矿山遥感监测系列成果图件制作工作(不存在矿山地物要素的县可不制作)。 

二、 技术规范要求

1.技术标准与依据

  1)《矿产资源开发遥感监测技术规范》(DZ/T0266-2014); 

  2)《全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状况遥感地质调查与监测二级项目实施方案》(2020年); 

  3)《本底数据更新调查(矿山环境)成果数据提交说明》(2020年); 

  4)《本底数据更新调查(矿山开发状况)成果数据提交说明》(2020年); 

  5)《2019年恢复治理及矿山开采损毁土地动态变化成果数据提交说明》; 

  6)其他相关补充说明和通知要求。 

2.制图要求

  1)分县成果图制作工作应在调查结果通过规范化检查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2)图上面积大于4mm2的矿山损毁土地、矿山地质灾害、矿山环境污染、矿山恢复治理、矿山开发状况图斑以面表示;图上面积小于等于4mm2的上述图斑,以点表示; 

  3)图例及图面要素表达方式应与项目技术规范和标准一致。 

3.数学基础

  1)制图坐标系 

  采用“CGCS2000坐标系”。 

  2)投影方式 

  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分带方式与基础底图一致。 

  3)高程基础 

  与基础地图使用一致。 

  4)比例尺要求 

  制图比例尺以15万为参考标准,根据分县范围大小酌情调整。 

三、 工作时间要求

  20201031日前,提交分县成果图件(电子);1231日前提交成果报告。 

四、 提交成果要求

  1.2020年分县成果图制作成果报告1份; 

  2.2020年分县成果图数据(电子)1套; 

  3.2020年成果数据归档与管理系统及源代码1套; 

  4.2020年分县成果图制作实施方案、需求规格说明书、系统设计说明书、测试报告、用户手册文档成果1套。 

五、 它要求

  优选出的任务承担单位应按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地提交合格的成果,并保证对所有数据负保密责任,不得随意传播,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保留。 

  1.项目组人员不得在承诺的工作时间内因其他工作被随意抽调。 

  2.项目工作期间接受航遥中心质量检查。 

  3.所有图件制作及相关辅助工作全程在航遥中心驻场完成。 

  4.双方签署矿山成果保密协议,严格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5.经费执行要求“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挤占、挪用。 

  6.任务承担方在本项目开展过程中,根据项目需要若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技术攻关,则相应的科研成果发表或著作权申请应以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为第一申请单位。 

  7.任务承担方应具有完备的安全保障体系文件,独立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并签订相关承诺书。 

六、 验收标准和方式

  验收/评审依据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书。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评审验收。 

七、 经费

  优选出的任务承担单位完成本项工作总费用不超过:陆拾万元人民币(¥600000.00元),相关费用由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负担。 

八、 双方责任与义务

  1.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1)负责技术指导与监督检查; 

  2)按时拨付工作所需经费。 

  2.优选出的任务承担方 

  1)按照合同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的工作任务内容; 

  2)向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提供的成果数据与图件,版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所有; 

  3)严格保证成果数据安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提供给任何个人和单位; 

  4)不得对承担的任务进行转包; 

  5竞争性优选及响应文件内容是任务承担方的郑重承诺,具有法律效力,除相关内容在航遥中心后期合同签订过程中按规定做出调整或修改外,任务承担方在竞争性优选及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内容应该得到执行; 

  6)任务承担方必须遵照国家财经制度、合同书和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有关规定及要求保证项目经费合理使用,并接受航遥中心对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 

  7)任务承担方有义务解答航遥中心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询问,并按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有关项目管理要求按期如实编报项目进展情况等相关资料,接受航遥中心或其授权的或委托的机构或人员的监督检查、审计。 

九、 对参加优选单位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近三年内从事过基于遥感影像的数据生产或数据整理项目相关工作。 

十、 参加优选须知

  1.严格按照优选公告要求编写竞争性优选响应文件,要求内容齐全,字迹清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竞争性优选响应文件包括:供应商资料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表、承诺书、相关证明文件(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技术实力证明文件、项目业绩证明文件、投入人员证明文件等)、技术方案(项目需求理解、技术路线、技术方案、保障措施等)、参加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书。 

  2.合同将授予符合竞争性优选公告要求、能圆满履行合同、独立完成目标任务及工作内容(不得再对外委托)的任务承担单位。竞争性优选单位通过综合评分方式选取;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条件。 

  3.参加优选所提供文件必须于20206281700前将送至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联系人:王彦佐;电话:010-62060245;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1号航遥中心,邮编:100083)方为有效。 

  4.谈判评审安排:202062910:00,奥运大厦1601会议室,以联系人通知为准。 

  以上解释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20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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