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计划对“国产卫星业务应用系列宣传材料”工作任务承担单位实施公开招标,通过现场打分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的优选出任务承担单位,并在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官网发布招标结果,现邀请国内各相关公司参加,公告如下:
一、工作的任务目标和内容
1、任务目标
为加强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国产卫星应用及能力建设成果的宣传,进一步提升航空物探遥感中心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中心近期计划开展国产卫星业务应用系列宣传材料的制作。拟制作内容包括视频宣传片、卫星中心及卫星业务系统宣传图册和相关徽标设计等,所有宣传材料均按中英文双语版本设计和制作
2、工作内容
(1)国土资源业务卫星应用中英文视频宣传片
(2)国土资源业务卫星应用宣传图册设计与制作
(3)国土资源卫星业务运行系统统一视觉标识系统设计
二、指标要求
(1)国土资源业务卫星应用中英文视频宣传片基本指标要求
l
l
l
l
l
l
(2)国土资源业务卫星应用宣传图册设计与制作基本指标要求
l
l
l
(3)国土资源卫星业务运行系统统一视觉标识系统基本指标要求
l
l
l
(4)其他要求
l
三、工作时间要求
计划作业时间:2016年8月15日—2016年9月5日。
四、提交成果要求
1、成果内容
(1)全高清格式中英文视频文件
(2)宣传彩页原始设计文件、PSD文件、PDF文件
(3)宣传材料小样50份
(3)LOGO、PPT模板原始设计文件、PSD文件、PDF文件
2、成果形式
(1)电子版文件刻录光盘
(2)宣传材料打印成册
五、保密要求
所有成果资料数据版权归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所有,中标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把数据提供给第三方。中标方在宣传材料制作过程中对有所提供素材不得进行传播和分发,并对其中的敏感信息负责。中标方应按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按时、保质地提交合格的成果。
六、验收标准和方式
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验收。
七、经费
中标方完成本项工作总计费用不超过: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元),由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负担。
八、双方责任与义务
1、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1)提供宣传材料制作有关素材;
(2)及时与中标方沟通宣传材料制作过程中的问题;
(3)为实地场景拍摄提供便利;
(4)及时按合同条款付款;
(5)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这种停工造成的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乙方在十五天内有权提出要求补偿的申请,经甲方确认并出具补偿证明后,可作为合同文件的补充文件执行。
2、中标方
(1)按照合同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的工作任务内容;
(2)在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后,及时提交所有成果资料经甲方验收;
(3)不得以任何方式把数据提供给第三方;
(4)不得对承担的任务进行转包。
九、对招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具有一项或多项本包服务的项目;
(6)具备承接相关业务的能力和资源;
(7)具有完备的安全与保密保障体系文件,能独立承担安全事故与保密责任;
(8)承诺的技术人员和软硬件设备在合同规定时间内能够及时投入,并且不得调离或去做其它工作和任务。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须知
1、必须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包括目标任务、时间倒排详细工作方案、提交成果、团队人员安排、详细报价等),要求内容齐全,字迹清楚,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提供投标单位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业绩说明等。
2、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公告要求、能圆满履行合同、买方最为有利的投标人;最低投标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条件。
3、投标文件必须于2016年8月25日17:00前将送至中国地质调查局卫星中心综合室(联系人:牟兴林 电话:13718387858)方为有效。